宝市献血发(2015)3号
关于印发《宝鸡市无偿献血工作检查考核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献血办、市献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创新无偿献血机制,建立具有我市特色的无偿献血机制体制,保障医疗急救用血需求,按照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依据《宝鸡市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宝卫医发[2015]260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宝鸡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的通知》(宝卫医发[2015]383号)、《宝鸡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实施方案》(宝卫医发[2015]377号)文件精神,市献血办对“宝鸡市无偿献血工作检查考核标准”重新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予以印发,请对照抓好落实。市献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考核亦参照此进行。
宝鸡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5日
宝鸡市无偿献血工作检查考核标准
被考核县区(献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总得分:
检查 项目 | 分数 | 检查 方式 | 检查评分标准 | 实得分 | 备注 |
1、组织领导 | 10 | 查阅文件、资料 | ①有献血组织领导机构得1分,有分管领导得1分。 ②有专兼职办事人员得3分。 ③有献血管理办法,得3分。 ④召开会议研究无偿献血工作,得2分。 | ||
2、宣传动员 | 15 | 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查看 | ①利用会议、宣传资料宣传得2分。 ②县城所在地有宣传牌得3分。 ③乡镇、社区有宣传栏得3分。 ④中小学校把血液生理知识和献血政策法规学习纳入学校卫生健康教育课得4分。 ⑤新闻媒体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得3分。 | ||
3、献血网点 | 20 | 现场 查看 | ①金台、渭滨、陈仓区,扶风、岐山、凤翔、眉县两个以上献血点,高新区、麟游、千阳、陇县、太白、凤县一个以上献血点,落实得5分,没落实不得分。 ②在人流量较大集镇建立流动献血点 个, 2个及以上得3分,2个以下不得分。 ③献血点标志醒目得5分。 ④献血点车辆停放无障碍得2分。 ⑤献血点有电源、水源,可自由接用,得5分。 | ||
4、团体献血 | 30 | 查文件、资料 | ① 有献血月活动安排意见得2分。 ② 有对文明单位献血的安排意见得2分。 ③ 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献血得3分。 ④ 文明单位率先开展献血得3分。 ⑤年度团体献血 人次,得分= ×20 | ||
5、应急献血 | 15 | 查文件、资料 | ①有应急管理安排得2分。 ②应急队伍数量符合规定得3分,不符合不得分。 ③有应急队伍人员名单得2分,无名单不得分。 ④开展应急演练或应急献血一次,应急献血人数在50人以下30人以上得3分,15人以上得1分,无不得分。 ⑤开展应急培训。有得2分,无不得分。 ⑥开展献血者用血费用直报工作得2分。 | 应急献血队伍数量:渭滨、金台、陈仓、凤翔、岐山、扶风、眉县建立12支;千阳、陇县建立6支;麟游、太白、凤县建立4支。 | |
6、创新机制 | 10 | 查资料 看现场 | ①向婚龄青年发放倡议书得1分,婚姻登记处有宣传牌得1分。 ②向办理车辆手续的人员发放倡议书得1分,办事场所有宣传牌得1分。 ③把血液生理知识和献血政策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培训内容之中得2分。 ④向新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发放献血倡议书得1分。 ⑤向高三学生发放献血倡议书得1分。 ⑥编印既通俗易懂,又具专业知识的无偿献血宣传培训资料,为部门开展培训学习提供资料得2分。 |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县区(献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签名: